[推荐]票据诈骗案分析(七百六十八)       ★★★
虚拟股票交易蒙骗股民233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6

    看着自己的股票一天天上涨,股民马先生非常高兴。然而有一天他发现,上涨的股票竟是虚拟交易,实际上自己账户上的股票早已被人卖掉,资金也被转走了。

和马先生一样遭遇虚拟交易圈套的还有157人,他们一共被骗走资金230万余元。近日,参与制造这场骗局的董全胜因涉嫌诈骗和合同诈骗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2年8月14日,以首创证券网上交易服务部名义从事股票经纪业务的景引社和董全胜潜逃。随后,在他们这里开户交易的老马等人发现,自己的账户早已变成了空壳。4年后的2006年6月,董全胜向警方主动投案。

受害者马先生在法庭上说,他们原本都在别的证券公司有自己的股东卡,但景引社的公司条件很好,直接在电脑上显示股票交易,一人一台电脑,距离他们家也近,他们就将股东卡转到了景引社的公司。“平时我们可以在电脑上看到自己真实的股票数量和价格。但景引社和董全胜潜逃后,我们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对,才发现自己的交割单都是假的。”马先生说。当天,有6名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方指控,1997年至2002年间,董全胜伙同景引社(在逃)和马海涛(另案处理),在没有取得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其他证券公司的名义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在此期间,景引社等人采用收取客户交易资金不存入股票交易账户,或存入股票交易账户后再取出的方式先后多次挪走并占用客户交易资金。景引社等人占用客户资金后,董全胜按景的指示进行虚拟交易,出具假交割单蒙骗客户。

公诉人称,董全胜犯有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涉案金额233万余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人董全胜始终称自己没有参与诈骗。他辩称自己“对被害人股票具体交易不清楚,没有参与诈骗的过程”。

对此,一名被害人当庭反驳,称自己当时就是把钱交给董全胜的,“董是交易部经理,是操盘手,他不可能不清楚这事。”

被告人董全胜的律师也认可检方指控的事实,但认为董犯的是合同诈骗罪,而不是诈骗罪。虽然答应了律师会如实交代,但董全胜在法庭上一直没有回答如何进行虚拟交易。

据了解,虚拟交易是在公司设置一个局域网,使用一台电脑与大盘行情相联,并控制局域网,使局域网上显示的客户股票数量与价格,与客户指令的一致,但实际上,客户的钱已被转走。

据被害人说,他们把钱转入景引社公司时,景引社给了他们盖有首创证券公司公章的票据,所以他们才相信景引社。

法官建议公诉人对公章的真假进行核对。公诉人出具了首创证券公司一工作人员的证明,证明称首创公司从未与景引社等人有过合作协议,没有提供印章给景引社使用,也没有将业务委托给景引社。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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