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票据诈骗案分析(七百六十七)       ★★★
江苏省银行业下半年将加强案件防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我有话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6

    世华财讯江苏银监局局长于学军表示,下半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切实防范票据诈骗案件风险、进一步夯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基础等方面加强案件防控。

  据江苏省法制报8月11日报道,从江苏省银监局获悉,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生金融案件5起,较2007年同比减少14起;涉案金额291万元,同比减少2926万元;风险金额137万元,同比减少1074万元。

  江苏银监局局长于学军表示,从上半年的案件防控来看,有三个现象需要引起关注: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二是票据案件风险加大;三是非法集资风险有抬头迹象。下半年,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切实防范票据诈骗案件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企业融资行为新动向对票据业务的风险管控,督促员工提高警惕。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改进票据业务管理。加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坚决杜绝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承兑、贴现和质押的行为。完善查询查复手续,对他行多次查询的票据应引起高度警惕。加大对票据真伪鉴别的培训,提高业务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切实防范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基层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一线临柜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要针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常见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非法集资人员发放贷款、违规提供结算的行为;银行员工的信用卡、个人结算账户、存折交易记录中是否存在可疑资金结算、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是否存在充当掮客调度客户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行为等。

  进一步夯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基础。上半年,江苏省发生的5起金融案件中,有4起涉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省联社要督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意见,把案件治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发生案件的机构,要迅速了解案情、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对作案人员和相关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行为。对案件防控工作基础薄弱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省联社要加强督查和指导,督促他们从制度、流程、计算机系统等方面加强整改;整改不力的,要对高管人员采取交流、问责等措施。

  加强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目前,各地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已纷纷挂牌,总体运营良好,但在案件防控的基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省分行要高度重视分支机构目前在网点物理隔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网点安全合格证和消防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商,尽量杜绝案件隐患。

  探索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要把案件防控工作的重点从专项治理、督查检查转到建立长效机制上来,使案件防控工作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江苏银监局正在组织力量对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争取在年内出台一个较为完善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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