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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骗货1.39亿元特大合同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
作者:程士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新华网合肥7月8日电(记者程士华)明知无履约能力,仍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安徽省多家公司货款1.39亿元,特大合同诈骗案主犯黄意坚近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两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8年。

    记者7日从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初,黄意坚收购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本人任法人代表、总经理。2003年下半年,黄意坚以他人名义设立了上海金意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由于国内外市场价格倒挂等因素,两公司在经营委托代理进口业务中亏损严重。黄意坚及其公司副总经理郑广湖、业务负责人林海涛等人,明知其经营方式不能赢利,但为了套取资金,在明知没有能力履约的情况下,仍不惜亏空经营,并以拆东补西的方法骗取代理公司信任。两公司套取代理公司货款用于公司周转,但随着业务数量增加,亏空日益严重。

    2004年,黄意坚等人以公司名义,与安徽省机械公司签订了7笔委托代理协议,先如约履行了前两单业务取得信任后,便拒不支付后五单业务的部分货款,骗取对方公司货款3100万元。此外,黄意坚等人还冒用其他公司名义,用类似手法骗取多家公司货款。至案发,安徽省多家公司货款累计约有1.39亿元无法追回。

    法院认为,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意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隐瞒真相,骗取被害单位货款约1.39亿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黄意坚系主犯,郑广湖、林海涛系从犯。此外,黄意坚使用明知是伪造的汇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构成票据诈骗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判处黄意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法院对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意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处罚金500万元和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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